按照《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3〕2号)、《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江陵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江陵县2023年度公开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江陵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将江陵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初步人选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按照相关规定和《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关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要求,确定此次教师公开招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最低合格线为35分。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35分,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相关项目人员经审核合格和公示无误,笔试总成绩达到35分的,按规定享受政策加分。
二、面试初步人选的确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初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初步人选;若某岗位的面试初步人选不足1:3的,笔试总成绩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纳入面试初步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时间及地点
对象: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初步人选名单见附件)
时间:2023年6月4日8:30-17:30
地点:江陵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出具的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提交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格证查询结果纸质表。
参加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5.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替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不核减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为便于后段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环节的联系,让各位考生及时准确掌握招聘信息,考生应加入“江陵县2023年义教及幼儿园招聘教师群”,QQ群号为835826137。
附件:江陵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初步人选名单(1).xlsx
原始标题:江陵县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jiangling.gov.cn/jyj/1330/202305/t20230529/345009.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