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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市公安县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4人
发布时间:2020-11-19 15:02:59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县社区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不畏艰险、冲锋在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经研究,拟面向全县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全县各乡镇所属社区“两委”干部。报名参加专项招聘的社区“两委”干部应为2018年换届上任、占社区干部职数、连续在岗工作至今、并在抗疫期间坚守一线的社区“两委”干部。

此次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其中:牛浪湖电力排灌站1人,法华寺电力排灌站1人,黄山头镇水利管理所1人,章庄铺镇水利管理所1人。详见《公安县2020年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一)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和基层服务事业;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技工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专项招聘考试:

1.未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8:30至2020年11月30日17:30。

报名地点:报考人员现任职的各乡镇组织办。

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一寸免冠彩照4张、所在社区出具意见的《公安县2020年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报名人员。各乡镇组织办应按时将推荐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及照片等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联系电话:0716-5226578)。资格复审由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制作和发放笔试准考证。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最终资格复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专项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上旬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社区发展、联系服务群众、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突出岗位适应性和实际工作能力。

笔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减少岗位招聘数额,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的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加分。其中: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的笔试成绩加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笔试成绩加4分,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奖励表彰等级计算加分。

加分相关手续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办理完成。

(二)面试

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可登录公安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或减少。

面试成绩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三)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人员招聘。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民政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品德、能力和业绩;并调阅相关档案资料,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产生的岗位缺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的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通过此次专项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本次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服务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岗手续,不合格者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它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此次专项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专项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226578

举报投诉电话:0716-5228477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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