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组通〔2013〕70号)《关于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6〕34号)和《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官,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办理上编手续。现就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荆州区2020年度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
二、考核时间:2020年8月18日—8月21日
三、考核方法:考核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选派,综合运用民主测评、个别访谈、面谈、查阅资料等方法开展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发布考核预告。
考核组按照考核工作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考核对象准备相应资料,撰写个人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
2、民主测评。
考核对象向服务单位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服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个别访谈。
访谈对象为考核对象服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4、与考核对象面谈。
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家庭等情况。
5、审核档案。
审核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6、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和存在的主要不足等内容。
7、汇报考核情况。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向区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由区委组织部确定考核结果。
8、材料归档。
考核工作结束后,对考核中形成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将考核材料及时归档。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