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县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认定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荆州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公安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公安县的中国公民,可在公安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网上报名时间
9月23日至10月10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注:国庆假期系统不开放。请申请人不要把网报时间集中在最后一天,以免申报操作过多造成系统故障而影响申报。
三、认定对象
2011年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及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师[2012]4号)、《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中专仅限湖北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举办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学校。
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有体检结论和医师签名。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网上报名(第一步)
(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专网申报。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相应申报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1.进入网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根据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
2.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荆州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公安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务必根据各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以及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公安县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网报结束前,申请人选择了“暂存”信息的,可登录网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提交信息。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注册成功及登录相关信息。
7.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提交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才为成功。申请人务必填写正确有效的邮箱地址,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填写的邮箱找回密码。
(二)教师资格认定实行政务网同步申报,实名注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荆州市”-“公安县”,部门选择“教育局”,选择“初中及以下阶段(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打开后选择“在线申请”,根据提示进行操作,依次上传电子文档,确认提交。
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八、现场确认(第二步)
1.现场确认时间段:9月26日-10月18日(有效工作日9:00-17:00)
2.场确认地点:公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3.现场确认点联系方式:0716-5222676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无犯罪记录核查)。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或《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8.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自行决定证书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快递方式的须在公安县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出件窗口进行免费投递信息登记。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个人承诺书》取代后,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九、体检(第三步)
由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体检表,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未使用认定机构发放的体检表、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取得的体检结果将不被认可。体检前保持空腹,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申请人完成体检即可自行离开,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收取并归档保存。
十、审批、公示、制证、发证(第四步)
依照审批流程办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县教育局统一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申请人领取“一证一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示及公告发布:公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ongan.gov.cn)、“公安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onganjiaoyu)及“公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azwfw)。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