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事业用人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沙市区开展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共50个计划,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沙市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荆州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时间节点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该在2025年8月1日之前。2025届毕业生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2025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3.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应在2025年8月1日前,逾期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shi.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岗位表等。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1.网络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17:00,应聘人员可下载《沙市区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相关佐证资料完整上传至邮箱(ssqzzrsg@163.com)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报名:未进行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可在2025年4月1日8:30-12:00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就业宣讲大厅(大礼堂侧边)
3.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资料);
(4)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乙(报考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方可报考;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
(6)荆州市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荆州市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现场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3日(星期日)下午
科目:14:30—16:00 职业和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长江大学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关的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含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教育学、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成绩
笔试后发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2.面试形式:面试重点测评报考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不同岗位需求,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形式进行。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还要进行体育技能展示。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小于3: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综合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即除体育岗位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育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40%+面试成绩(无学生试讲占60分,技能展示占40分)×60%。
2.排名规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学校与考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需要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九)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人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本次校园招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校园招聘由沙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沙市区纪委监委、沙市区委编办和沙市区人社局监督指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更正联系方式,以免错失招聘机会。
4.联系方式
沙市区教育局人事股:0716-4103837、0716-4103898
沙市区人社局事业股:0716-8201607
本公告由沙市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zwgk.shashi.gov.cn/38585/103220253/t121220253034/579562.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