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教育系统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化解我市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足,推动教联体建设,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启动我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数
招聘高中教师15人,城区初中学校教师9人,乡镇办区中学教师13人(长江大学定向培养生),共计37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校园招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1.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以及岗位表等;
2.用人单位赴相关高校,宣传本校招聘事宜。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22日8:00-12:00,长江大学东校区就业宣讲大厅(大礼堂侧面)。
3.网上报名。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5年3月21日17:00。将填好的《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资格审核材料PDF版发送至石首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113202964@qq.com。未及时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于2025年3月22日8:00-12:00前往长江大学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表及要求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下载打印《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签名完好保存,作为面试资格审查主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由石首市教育局会同石首市委编办和石首市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身份登记并发放笔试准考证。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时间:2025年3月22日8:00-12:00
2.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就业宣讲大厅(大礼堂侧面)。
3.资格审查资料:
(1)本人签字《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
(4)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6)考生个人简历(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个人特长等信息)。
上述材料1-5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22日下午15:00-17:00
2.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就业宣讲大厅(大礼堂侧面)。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综合卷涵盖各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范围以及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分为100分。委托市州及以上具备命题资质机构命制笔试题本。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的岗位,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后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石首教育”、“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乡镇办区中学教师岗位13人为长江大学定向培养生,不组织笔试考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5:1时,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二)面试形式和使用教材
1.面试采取试讲课形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课时间为8分钟,实行百分制计分。
2.使用教材。试讲课使用的教材,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均采用必修第一册人教版教材,心理健康采用高中全一册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教材;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均采用八年级下学期人教版教材。初中化学采用九年级下学期人教版教材。初中体育、音乐、美术均采用八年级现行教材。
(三)面试实施。
面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组全程监督。面试考官由异地选派7人组成。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1.2025年3月23日上午8:00开始,当天完成。
2.地点:另行通知。
(五)乡镇办区中学教师岗位13人为长江大学定向培养生,2025年3月13日,面试由用人单位到长江大学直接组织实施,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石首市纪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参与全程监督。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长江大学定向培养生除外),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排名规则。
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三)考试成绩及面试合格线公示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石首教育”、“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由招聘单位与考生三天内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后,考生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提出放弃的,视为违约,考生须按协议履行违约责任,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递补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石首教育”、“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九、体检、考察、调档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调档人选。体检时间2025年6月下旬完成;调档时间2025年7月中旬完成;考察时间2025年7月下旬完成。
1.公开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或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由体检组织单位提前向考生告知。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负责。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时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石首教育”、“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公示及备案
(一)市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石首市人民政府网、“石首教育”、“石首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局报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选岗。
1.岗位已经确定到学校的由各学校直接签订拟聘用协议。
2.岗位未确定到学校的,由石首市教育局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制定岗位需求方案,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安排。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聘用手续原则上要在2025年8月底前完成。对聘用的人员,经石首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下发聘用通知文件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十二、工作要求
1.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
2.被聘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否则,做自愿放弃处理。
3.市纪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
未尽事宜由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
石首市教育局人事股 0716-7210281
石首市人社局事管股 0716-7182534
石首市教育局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原始标题:石首市2025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shishou.gov.cn/38400/103220253/t111220253034/575420.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