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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荆州法院系统职业技能测试及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0 09:30:25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科目《岗位能力测验》不低于38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不低于60分(即打字速度不低于60个正确字/分钟)。


  二、资格复审


  定于8月25日进行荆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招聘雇员制书记员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成绩达到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的竞争比例,从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407人,详细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考生在所报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详细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须备材料


  1.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审查单位负责核查。


  2.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须提供建档立卡相关凭证、家庭户口本和其他相关必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复审人员如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雇员制书记员的行为,招聘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五)资格复审人员调剂


  资格复审后,对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另行公告。调剂后,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仍然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报请主管部门审核降低竞争比例和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六)其他事项


  (一)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聘机关联系。


  (二)进场检查。目前我市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状态,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生车辆禁止进入。

附件: 荆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xlsx
附件: 荆州市法院系统2020年度雇员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复审地点(附件2).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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